關於 台灣 / Taiwan 食品召回制度
台灣食品召回主管機關為衛福部食藥署,依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 7 條與第 52 條規定執行。發現重大食安事件時,業者須於 48 小時內主動通報並啟動回收。資料公開於食藥署網站「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」,本站透過政府開放資料平台 data.gov.tw 自動同步。
如何在 Super Tools 查詢
本頁列出 台灣 / Taiwan 已公開的所有召回,依日期由新到舊排序。 點擊任何一筆可看到該召回的完整資訊:影響商品清單、危害類型、補救方式, 以及(若該品牌也在台灣上架)對應的台灣進口商與通路資訊。
資料同步說明
我們透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TFDA) 提供的開放資料 API 自動拉取, 非人工編輯。最新召回最快 8 小時內上線;歷史資料回溯至 2014 年。 翻譯以原文為準,本站不取代官方公告之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