贈與稅試算 2026
年度免稅額 244 萬、婚嫁額外 100 萬、夫妻各 244 萬合計 488 萬,一鍵算清楚
同一年度已使用的免稅額
應繳贈與稅
計算明細
💡 免稅額說明
什麼是贈與稅?
贈與稅是「贈與人」(送的人)將財產免費移轉給他人時,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課徵的稅。每位贈與人每年有 244 萬元免稅額(法定 220 萬元,依第 12-1 條按物價指數調整,115 年仍為 244 萬元)。夫妻各自有 244 萬元免稅額,配偶相互贈與則不計入贈與總額(第 20 條)。
贈與稅與遺產稅互相配套,贈與稅率與遺產稅率一致都是 10%/15%/20% 三級累進。生前的贈與會「累計回算」進遺產稅: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或繼承人的財產,視同遺產計入課稅。
計算公式
贈與稅計算步驟:
- 當年度贈與總額:累計同一贈與人在同一年度(1/1 ~ 12/31)所有贈與。
- 減 244 萬年度免稅額(夫妻各 244 萬)。
- 不計入贈與總額: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,總金額 100 萬元以內(父、母各自計算);配偶相互贈與;扶養義務人支付的生活費、教育費及醫藥費等(第 20 條)。
- 套稅率:
- 2,811 萬以下:10%
- 2,811 萬 ~ 5,621 萬:15%(累進差額 140.55 萬)
- 5,621 萬以上:20%(累進差額 421.6 萬)
公式:應繳贈與稅 = 課稅淨額 × 稅率 − 累進差額
使用範例
範例一:父親一年內贈與兒子 500 萬(非婚嫁)。500 − 244 = 256 萬,落在 10% 級距,應繳 25.6 萬元。
範例二:女兒婚嫁時,父母共贈 1,000 萬。父、母各贈 500 萬,各自減 244 萬免稅額與 100 萬婚嫁贈與,各剩 156 萬 × 10% = 15.6 萬,合計 31.2 萬元。若同樣 1,000 萬全由父親一人贈與:1,000 − 244 − 100 = 656 萬 × 10% = 65.6 萬元。
範例三:一年內贈與 5,000 萬。5,000 − 244 = 4,756 萬,落在 15% 級距:4,756 × 15% − 140.55 = 572.85 萬元。
法源 / 參考
- 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19 條(稅率)、第 20 條(不計入贈與總額)、第 22 條(免稅額)、第 24 條(申報期限)、第 15 條(死亡前 2 年內贈與併入遺產)、第 44 條(未依限申報的罰鍰)。
- 財政部 114 年 11 月 27 日公告:115 年贈與稅免稅額 244 萬元、課稅級距 2,811 萬/5,621 萬元(與 114 年相同)。
⚠️ 免責聲明:本工具依 2026 年 10 月 15 日核對的法規與公告試算,僅供參考,不構成稅務或法律建議。一年內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,應於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 30 日內申報(第 24 條),未依限申報可處應納稅額 2 倍以下罰鍰(第 44 條)。不動產、附負擔或信託贈與等情況請洽會計師或國稅局。
贈與稅常見問題
每年贈與 244 萬可以贈幾個人?+
244 萬元是每位贈與人每年的總額,不是每位受贈人各 244 萬。父親一年內贈給所有人的總額不超過 244 萬元就不用繳贈與稅;母親另有自己的 244 萬元。
什麼時候要申報贈與稅?+
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時,應於超過免稅額的那次贈與發生後 30 日內申報(第 24 條)。未依限申報可處應納稅額 2 倍以下罰鍰(第 44 條)。不動產贈與要有贈與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才能辦移轉登記。
用自己的錢幫子女買房算贈與嗎?+
父母替子女支付購屋款,屬於把財產無償給予子女,依法屬贈與行為,應依規定計算贈與稅;國稅局會依資金流向認定。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的生活費、教育費及醫藥費則不計入贈與總額(第 20 條)。
不動產贈與怎麼算?+
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、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(第 10 條),通常低於市價。子女日後出售時,所得稅的成本是受贈時的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,按物價指數調整後計算(所得稅法第 14-4 條),實際稅負請以國稅局說明為準。
死亡前 2 年內的贈與會併入遺產嗎?+
會。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、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,視為遺產併入課稅(第 15 條),已納的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可依第 11 條扣抵。
贈與人住在國外也要繳嗎?+
依第 1 條與第 4 條,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,境內外財產的贈與都要課稅;經常居住境外者或非中華民國國民,只就境內財產的贈與課稅。所稱經常居住境內,是指贈與前 2 年內在境內有住所等情形。